2008年6月18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交易美元兑人民币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兑6.8823元人民币。按照海关总署2005年10月30日公布的2005年第53号公告,每个月进出口货物所征收货物税率所适用的汇率为上个月第三个星期三(如果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简称中行折算价),所以2008年7月份进出口货物关税率应该以2008年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三(6月18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折算价——1美元=6.8823元人民币计算,望有进出口业务的棉花和纺织企业注意汇率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