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国内企业为WEEE、RoHS指令困扰,对EUP指令茫然之际,欧盟近期又筑起一道新的“绿色壁垒”:2006年10月24日,欧盟议会正式通过决议,规定欧盟市场上制成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简称PFOS)的含量不能超过质量的0.005%,这标志着欧盟正式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该禁令的过渡期为18个月,已于今年6月27日正式实施。此外,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也已经颁布了相关的法规禁止该物质在某些领域的使用。
PFOS禁令的实施,将对广东东莞市的纺织业出口带来影响,成为横在全国纺织品服装出口路的又一道壁垒。
PFOS为何物?
PFOS是“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的简称,是一种用途十分广泛的化学物,又称C8。因其同时具备疏油、疏水等特性,被广泛用于生产纺织品、皮革制品、家具和地毯等表面防污处理剂。还由于其化学性质非常稳定,被作为中间体用于生产涂料、泡沫灭火剂、地板上光剂、农药和灭白蚁药剂等。此外,还广泛地被使用在合成洗涤剂、义齿洗涤剂、洗发香波及其他表面活性剂产品等日用化学品中,以及大量用于纸张表面处理和器皿生产过程,包括与人们生活接触密切的纸制食品包装材料和不粘锅等近千种产品。
PFOS是目前最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之一,可以通过呼吸和食用被生物体摄取,被普遍认为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持久累积性毒物。具有很高的生物蓄积性和多种毒性,不仅造成人体呼吸系统问题,还可能导致新生婴儿死亡。
禁令对相关行业的影响
禁令生效后,PFOS类产品的使用和市场投放将受到限制。我国纺织品出口企业将首先受到影响。目前PFOS在纺织业中存在范围最广,任何需要印染以及后整理的纺织品都需经过前处理洗涤,另外如抗紫外线、抗菌等功能性后整理所使用的助剂也可能含有PFOS。
国家质检总局曾于2007年年初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广泛关注这一禁令,各地检验检疫局也对此项指令进行了宣传和贯彻。然而调查显示:我国大多数出口企业对PFOS指令知之甚少、关注不足,不少企业老板甚至不清楚自己生产的产品中是否含有PFOS成分。
禁令实施后,将对东莞市纺织品、皮革、造纸、包装、印染助剂、化妆品等产品的出口造成较大影响。纺织、皮革等出口企业首当其冲。
纺织品、服装是东莞市主要出口产品之一。目前,东莞共有纺织品、服装生产出口企业600家左右。2007年东莞纺织品、服装出口额14.2亿美元,欧盟是第二大输往地区。该指令的实施将直接影响东莞市纺织品、包装、印染助剂等产品的出口。
目前,纺织品生产企业尚忙于应对欧盟纺织品特保限制、欧盟有害偶氮染料等有害物质检测、人民币升值及出口退税调整下降等不利因素。为了满足PFOS禁令标准要求,纺织品生产企业还必须使用环保型纺织助剂,其生产成本将有所增加,同时纺织品生产企业还需支付相关的检测费用。
支招企业如何应对
东莞检验检疫局将发出风险预警,提醒相关产品出口企业及早做好准备,加强宣传,密切关注禁令的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企业,共商对策;另外加强抽测,保证企业产品符合输往国要求,加强相应的技术标准建设;引导企业重点攻关,研发、生产替代产品,改进生产工艺,更新生产模式。
有实力的纺织大企业可加快PFOS替用品的研发和生产技术的升级改造,提高产品的环保要求,以应对将来限用PFOS及其衍生物给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中小企业则应合理选择供应商,将符合环保要求的纺织印染生产企业作为长期供应商。同时应尽快与欧洲进口商沟通,加紧替代产品的选择、试验和应用,以减少指令实施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