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最后一天,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年)》使纺织业“雪上加霜”。
对于这份专业性较强的调整文件,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日前发布公告,对其进行了解读:在647个被调减出《法检目录》的商品税号中,涉及纺织品服装的共有248个。在357个被增补进《法检目录》的商品税号中,涉及纺织品服装的共有317个。这些税号的商品主要包括婴儿装、童装、针织和梭织衬衫、针织内衣裤、睡衣、胸衣、游泳衣和电热毯等,2007年出口额共计299亿美元,涉及出口企业近3万家。
增补进《法检目录》,意味着生产这些产品的厂家,今后在出口时需要过“检验检疫关”,交纳检验检疫费用。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被增补进《法检目录》的纺织品服装类商品,不仅在数量上多于被调减出《法检目录》的纺织品服装类商品,而且其出口额、涉及企业也远远多于前者。
据了解,目前,质检总局已经对这些被增补进《法检目录》的商品采取“临时过渡检验检疫管理措施”,即在2009年6月31日前,企业在出口时无需交纳检验检疫费,而从2009年7月1日起须正式实施检验检疫并交纳费用。
商检加重企业负担“《法检目录》的调整对纺织行业的影响非常大”,这是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服装部主任胡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第一句话,“尽管新规出台后正赶上元旦假期,但这几天我们每天要接到很多企业的电话和电邮,企业纷纷反映新规不合理。”
“我们看到公告后,立即对公司的出口产品进行了统计分析”,上海飞马进出口公司贸管部主任茅霞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检验检疫监管规定将进一步增加企业的成本压力,“公司涉及取消商检的只有26个税号产品,2007年出口额仅为315万美元;而新增需要商检的有108个税号产品,若今年7月1日起新规正式实施,我们额外增加的商检费用将达到60多万元。”
“更为重要的是,对于我国很多出口企业的产品,外国客户还要求企业到指定的国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有业内人士说,“而且他们的检测标准远高于国内的标准,所以国内进行的检测对于企业来说意味着‘双重收费’,企业肯定不愿意负担。”
已有产品滞留港口“尽管新规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并收费,但质检总局要求从1月1日起新增产品就必须提供通关单”,上海飞马进出口公司贸管部主任茅霞华说,这么急促的规定让企业措手不及,“会导致我们无法按约定时间向客户交货”。
“新规意味着每出口一次,不论产品数量多少,都要先进行商检。第一步就是面料检测,最快也要3天才能出结果,然后再预约验货。”烟台市某服装企业负责人马先生表示,这无疑将拖延出口时限,“交货期限急的就很可能赶不上船期,而一旦延误,我们就得按合约规定向客户支付赔偿金。”
“新规已经对我公司定于1月2日、4日出口的货物报关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原定这两天报关出口的货物部分被迫滞留在港口”,宁波一家大型针织服装企业负责人表示,该公司约有40%的商品被新纳入商检范围,将给公司的产品出口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政策调整应考虑企业负担
“业界有这样反对的声音,实际上很正常”,中国第一纺织网副总编马新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近3万家纺织服装出口企业由此将面临成本增高的考验。而且作为一个劳动密集型的民生行业,纺织业的兴衰和走向直接牵动着产业链上每一方的利益。
据马新征介绍,2008年1-11月,我国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共实现利润1042亿元,同比下降1.77%,增幅较2007年同期回落了38.76个百分点。其中,亏损企业的亏损金额达到227.5亿元,同比增加99.85%。“目前世界经济并没有转好的迹象,外部需求萎缩有可能进一步恶化。从2008年下半年企业接单情况、第104届广交会情况以及2008年企业倒闭现状看,2009年一季度纺织品服装出口增幅下降30%已成定局。”
“目前,国家已非常重视并频出各类政策扶持处于困境中的企业,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困境,但纺织品服装企业的生存现状并未完全得到改观。因此,在对待涉及近3万家出口企业利益的《法检目录》问题上,有关方面需要慎重对待,应适度考虑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在调整之中的广大中小纺企的生存现状。”马新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