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对象:在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设立3家以上境外企业的纺织服装企业
到境外开设“服装店”可获财政资助。4月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近期下拨225万元,无偿援助省内纺织服装企业在境外设立销售自有品牌产品专卖店,建立纺织服装售后服务网络、仓储物流中心等。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加上自主品牌不多,江西省纺织服装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受到不小冲击。为了鼓励纺织服装企业调整发展战略,树立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江西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纺织企业建设海外工业园区,鼓励引导企业进行集群式投资,支持在境外设立纺织服装类营销网络,鼓励在境外从事产品研发等。
此次下拨的225万元专项资金补助对象为,在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设立3家以上境外企业的纺织服装企业。资助标准为:设立销售自有品牌产品专卖店的租金、装修费,按实际费用的50%予以资助,但总额不超过15万元。对企业在境外租用仓库和办公用房的租金、当地运输费,以及对企业在境外设立售后服务网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或购置的费用,均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予以资助,但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在境外从事研发活动的场地租赁、高级服装面料设计人员聘请、购买相关资料等,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予以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