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洗染衣物类消费纠纷增长迅速的态势有望得以根治。获悉,今年10月1日起,由北京市商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洗染业规范”将正式实施,这个经过多次调研后出台的规范非常详尽,其中规定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损坏丢失衣物的,必须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对消费者最为有利的规定是,如果洗涤未达标准或衣物损坏、丢失,经营者须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重新加工、退还洗染费或者赔偿损失。其中对价格超过2000元的高档服装,可实行保价精洗。即由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做出书面约定,如果洗涤未达标准或衣物损坏、丢失,经营者应根据与消费者收衣时议定的价格,予以全额赔偿。对于非保价服务的衣物,实行折价赔偿。年折旧率为20%,逐年递增,折旧率最高不超过70%。购买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赔付额为购买价格的95%;购买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赔付额为购买价格的90%。如果消费者不能出示购衣凭证,可依据收件单上记录的品牌参考市场价,以折旧估价赔偿。未标明品牌、规格、新旧程度的按洗涤费用最高不超过20倍给予赔偿。
“规范”还特别对洗衣店的开店条件及环保要求做出了明确规范,如规定洗衣设施不得设在居民楼内或第二层以上为居住功能的综合楼内;干洗须使用环保型干洗剂;洗衣店必须独立安装计量水表,按表计量收费;干洗机必须使用循环水;而水洗店必须安装回用水处理装置,达到环保、节水、节能要求等。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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