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报复是减少贸易争端、为国际经贸创造平稳环境的必不可少的工具。虽然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在理论上也是一种可供选择的反制措施,在此次轮胎特保案中我们也有充分的信心胜诉,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旷日持久,且“玩弄”世贸规则的技巧往往对实际结果影响巨大,因而对贸易保护主义者威慑不足。
中国是数一数二的贸易大国,也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最大的受害者,却是名列前茅的贸易报复小国。因此,已有不止一个国家的保护主义势力在主张对华贸易保护时无所顾忌。假如让贸易伙伴国内公众看到两败俱伤的现实风险,上述道德风险就将受到有力遏制。在以前的韩国限制中国大蒜、大葱案中,也正是因为中国宣布了限制进口韩国手机等商品的贸易报复清单,双方才得以迅速达成妥协。
从轮胎特保案到6月份的10天内便对中国钢铁产品连续发起3项“双反”调查,再到对中国纺织品磨刀霍霍,不少别的国家也在酝酿对华贸易限制,充分说明我们遏制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紧迫性。
中国强力反击轮胎特保案还有另外两个原因,首先是中国需要向国内外投资者显示保护中国境内制造商合法权益的决心和能力,使得正考虑向中国转移生产能力、特别是先进制造业生产能力的投资者们才会下定决心。其次,我国需要在奥巴马执政初期及早遏制其潜在贸易保护主义倾向。
除了贸易领域的狭义贸易报复措施外,实际上,在金融等其他领域的广义贸易报复措施也在可供中国选择的范围之内。毕竟,在这场危机中,其他国家有求于中国之处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