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检验检疫局判定两家服装出口企业的6785件、货值8624美元的出口服装为不合格产品,不允许其出口。
这两批不合格出口服装,一是标注成份与实际不相符。一家公司向镇江检验检疫局报检出口一批服装2180件、货值18748美元的服装,报检成份显示该批服装为100%含棉。检验人员对该批服装面料着送实验室检测结果棉含仅83.5%,其余为含涤15.5%、氨纶1%,标注成份标与实际成份不相符,判定该批服装不合格。
另一批是包装合求及标注尺码与实际尺码不相符。该企业报检出口190箱、4578件货值19876美元的全棉男裤,没有按要求独码包装,同时存在部分包装袋尺码标注与袋内服装不一致。检验检疫判定该批产品包装混乱不允许其出口。
检验检疫部门要求生产企业对这两批出口服装进行返工整理,将原标拆除,换上正确的成份标注,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口。
服装是今年专项整治的一项重点产品,镇江检验检疫局严格按照检验要求,不断加强对出口服装的检验监管,确保出口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