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服装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大衣、风衣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重庆等10个省、直辖市70家企业生产的7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8.7%。
此次抽查依据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大衣、风衣产品的纤维含量(面料、里料)、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异味、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起球以及产品标识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此次抽查的甲醛含量、pH值、异味、起球等项目单项符合率达到100%。二是市场占有率较高、规模较大的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产品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检出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禁止在服装染料中添加。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检出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染料。
2、个别产品面料、里料纤维含量与明示标识不符。强制性国家标准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对纺织品服装面料或里料的纤维含量如何标注有明确的规定。抽查中有个别产品面料或里料的纤维含量明示标识与实测结果不符合。其中有1种产品面料明示为羊毛28.8%、粘胶71.2%,实测结果为羊毛含量为6.7%,粘胶为7.7%,另含有涤纶65.3%等多种纤维。
3、个别产品色牢度不合格。色牢度是指服装颜色褪色和沾色程度。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合格品的各种色牢度指标必须大于等于3级。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色牢度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色牢度差的服装,碰到水、汗渍或唾液时,颜料容易脱落褪色,影响美观。
4、个别产品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不合格。粘合衬在服装中起支撑作用,使服装外型挺括,又有回弹性。国家标准GB/T2664-2001和GB/T2665-2001规定,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应大于或等于6N,否则将影响大衣的外形和穿着质量。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覆粘合衬部位剥离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为1.0N,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大衣、风衣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大衣、风衣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大衣、风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商标 |
型号 |
生产日期 |
1 |
北京白领时装有限公司 |
大衣 |
WHITE COLLAR白领 |
165/88A |
2007-09 |
2 |
泉州九牧王洋服时装有限公司 |
中长风衣 |
九牧王 |
170/88A,175/92A |
2007-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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