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市服装城在2005年进行改制时,披着台资外衣的毓豪企业策划有限公司粉墨登场。收购不成后,托管跟进直到再次收购,被估算价值5000万元的国有资产最终以300余万元易主。
而这些行为在服装城商户利益无法保证后,法律的诉讼引起了当地有关部门的注意。
改制风波
3月18日上午,段银环领着装修工来到新乡服装城3楼。“你先量量面积,先拿出个方案。”段银环对装修工说,“开办个培训学校、弄个快捷酒店什么的都行。这地儿就相当于在北京的位置。”
5年前,段银环以960万元的价格从刘吉阳手中买下新乡服装城3、4层的永久性产权。但工商部门登记的产权归属仍是新乡服装城。
上世纪90年代,新乡服装城原址是一个“大棚式营业场所”。1999年,大棚商场因年久失修无法继续营业,内部管理层商讨“建一座永久性建筑”,但初步预算需要2000多万资金,商场一位副经理找到做煤炭生意的刘吉阳。2000年2月双方签订协议:刘吉阳投入建楼所需的大部分资金,建成后的3、4层产权归刘吉阳所有。
地下1层、地上4层的服装城在2002年9月底竣工。据刘吉阳事后讲:刚建好大楼后因资金紧张而无法筹集100万元的过户费使他没有及时将两层楼的产权过户到其名下。
2005年,新乡市政府提倡优先借助外力对国有企业进行改制,以化解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问题。新乡服装城被转让时却是以“整体转让”的名义刊登的公告。“整体转让”是否包括段银环已开展经营活动的3、4层成为激发多方矛盾的关键点。
2008年,段银环一纸诉状将新乡服装城告上法庭。新乡市中级法院判决显示:2004年刘吉阳将服装城3、4楼转让给段银环,属于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主体不适合,该转让属无效民事行为。段银环不服判决,于两月前上诉至河南省高级法院。
揭穿假台商
有意参与服装城改制的有三家:段银环经营的金环书店、租赁服装城店面的一家鞋城,还有戴着台资帽子自称是台湾义申公司在新乡的融资代理公司。
毓豪公司递交的改制方案显示:受拥有4000万资产,总资产15亿新台币、2004年经营收入20亿新台币的台湾台北义申公司委托,毓豪公司收购新乡服装城。
2005年10月8日,在到新乡服装城递交标书时,段银环与毓豪公司经理张欣、工作人员周玉伟碰面。新乡籍的周玉伟称台湾义申公司总裁周增明是其堂兄。
翌日,台湾新乡老乡会一领导在电话里告诉段银环“在台新乡老乡中无一人姓周”。这加重了段银环及服装城经理崔金方对毓豪系假台商的怀疑。
然而,此时段银环了解到:新乡市商务局于9月27日通知其拿出重组方案的半个月前,毓豪公司就已经与商务局签订收购服装城协议。被骗带来的恐慌和愤怒使崔金方和段银环分别通过新乡市政府对台办和台湾方面对台资身份展开了调查。
很快结果出来:曾在新乡市政府和商务局某些官员的陪同下“考察”新乡服装城的义申公司执行总裁只是义申公司8年前被开除的打工者。而义申公司也只是一家注册资金相当于人民币40万元的“家庭式公司”。真正的义申公司向段银环发来营业执照和关于周增明冒充其公司开展违法活动的声明。
谁是看不见之手?
崔金方曾在假台商身份验证之后,找到新乡市商务局说明情况,局长李实以“不管真台商、假台商,只要能拿出真金白银就行”作答。然而事实上毓豪公司并未拿出什么资金。
结果在有关方面的反对下,此前的收购协议不了了之。
2006年1月24日,新乡市商务局和毓豪公司签订了托管协议,新乡服装城的人、财、物自此由毓豪公司掌控。
不久,商务局通过新乡产权交易中心向外界发布公告:整体转让新乡服装城的产权。整体转让意味着刘吉阳和段银环先后拥有的3、4层楼的产权可能受到威胁。公告显示:受让方应一次性归还毓豪公司托管期间垫付的各种费用,为此设定保证金500万元,此外需偿还服装城的881万元的债务。
2007年2月9日,新乡市商务局按照市政府委托与毓豪公司签订了《产权转让合同》。据有关文件显示,该公司共支出现金3220382.97元。
而毓豪公司进驻服装城时注册资金仅为30万元。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毓豪公司托管后将一楼产权抵押,将公司注册资金增至1000万元。
刘吉阳按2006年的租金标准对新乡服装城的收益算了一笔账:每年的净利润在100万以上。如果按13000元/㎡的保守价格出售,服装城每层约有1400㎡,毓豪公司掌控的整栋大楼的资产在5000万以上。
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新乡市纪检部门已于去年针对新乡服装城改制期间国有资产流失专门成立调查组。目前尚未有结果出来。